书名: |
民事诉讼法学 |
作者: |
毕玉谦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出版日期: |
2021-04-01 |
版次: |
1 |
ISBN: |
9787576406030 |
市场价: |
109.0 |
编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章民事诉讼
节民事纠纷
节民事诉讼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章民事诉讼法
节民事诉讼法的质
节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试行、制定与修改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学
节民事诉讼法学的界定
节民事诉论法学的构成与基本研究方法
第三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展望
第四章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
节民事诉讼价值
节民事诉讼模式
第三节诉讼标的
第四节既判力
……
本书是《民事诉讼法学》的修订第3版,结合了22年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新立法成果。本书共分为五编,分别为: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括:章民事诉讼,章民事诉讼法,第三章民事诉讼法学,第四章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编基本原则与制度括第五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第六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第三编诉讼主体与客体,第七章民事审判权与管辖,第八章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第九章诉与诉权;第四编证据与证明括第十章民事诉讼证据,第十一章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五编诉讼程括:第十二章审普通程序,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诉讼调解,第十五章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第十六章公益诉讼,第十七章第三人撤销之诉,第十八章审程序,第十九章再审程序;第六编非诉程序括十章程序,十一章督促程序,十二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七编执行程括:十三章民事执行程序概述,十四章民事执行主体,十五章民事执行开始,十六章民事执行阻却,十七章民事执行结束,十八章民事执行措施,十九章民事执行救济与民事执行回转;第八编涉外民事诉讼程括:第三十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一章司法协助。
节民事纠纷一、民事纠纷的起源与概念在我国,有三种诉讼形式,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因民事纠纷而引发,而民事纠纷又是利益纷争的外显形式。利益分为个体利益、社会利益和。因国事与民事的内在区分,民事纠纷系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纷争难以化解而形成的冲突代社会,民事纠纷以个体利益引起的个体间冲突为主。现代社会,纳入民事纠纷的社会利益冲突日益增多,如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居民环境利益保护引起的社会冲突以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引起的社会冲突。不过,个体利益引起的个体间冲突仍是当代社会民事纠纷的基础和主体,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股东与公司利益纠纷来自每个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日常交易,也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正常生产与经营。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即民事主体,在日常生活与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形成多种关系。在这多种关系中,合作关系是常态。没有合作,正常的生活与生产经营是难以维持的。不过,因为民事主体的认知差异、道德水准差异、兴趣差异、综合能力差异,民事主体之间也时常会发生见解上的分歧、言语上的争执,进而形成彼此不能互容的对立关系。如果对立关系不能及时消解,会形成影响民事主体日常生活、生产经营的冲突。概言之,所谓民事纠纷,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对立关系形成的影响到各方面社会关系的正常运行和既成秩序维持的冲突。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冲突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源。冲突与社会进步的正相关关系来自人类社会解决纠纷、化解冲突的智慧累积。民事诉讼制度,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累积的智慧积淀所不可或缺的部分。二、民事纠纷的类型从其内在构成而言,民事纠纷可分为个体利益纠纷与社会利益纠纷两类。个体利益纠纷又因引发争执的利益质不同而可区分为财产利益纠纷、人身利益纠纷以及混合利益纠纷。财产利益纠纷可分为物权纠纷、债权纠纷。物权纠纷还可进一步分为所有权纠纷、担保物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债权纠纷还可进一步分为侵权纠纷、合同纠纷、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人身利益纠纷可分为人格权纠纷与人身关系纠纷。除此之外,民事纠纷中还有财产利益与人身利益难以分离的混合纠纷(如交通事故纠纷、离婚纠纷)。民事纠纷的分类有助于我们为每一类纠纷找到适宜的纠纷解决办法,设计与纠纷特征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比如,人身关系纠纷中,情感因素是对纠纷圆满解决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应重视此类案件中的调解工作;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与财产损害赔偿请求;离婚纠纷中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共同财产分割请求、子女抚养权请求要自然合并,而不能要求当事人分割成两个甚三个案件进行诉讼。我国高根据每类纠纷解决过程中应适用的法律及相应的法律关系属,对案由作出规定,事实上对民事纠纷的类型作出了界定。根据《高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347号)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民事立法及审判实践,现已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非讼程序案件案由,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共计十一大部分,作为级案由。通分式四级结构的设计,实现案由从(概括)到低级(具体)的演进。如物权纠纷(级案由)→所有权纠纷(级案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第三级案由)→业主专有权纠纷(第四级案由)。在级案由项下,细分为54类案由,作为级案由(以大写数字表示);在级案由项下列出了473个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级案由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391个第四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加()表示]。在十一类基础纠纷之下,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层次,对民事纠纷再进行三层细化,是对抽象的、理念化的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化、实用化的有益的制度探索;这一有益探索日渐成熟,不仅促进了审判统计、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也为民事诉讼审判对象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是我们了解民事纠纷、探寻各类民事纠纷特殊属的基础。这是我国法院在民事审判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的实践经验结晶。不过,也需要注意,民事活动纷繁复杂、变化万千,有些纠纷可能还没有被《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所涵盖,需要结合纠纷事实与相关法律加以确定。
基本信息
书名:民法学教程 第二版
书号:9787576406801
定价:132.00
作者/编者: 李永军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3年03月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为七编,分别是总则编、物权编、债法总论、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总则编包含**分编绪论、第二分编民事主体、第三分编法律行为与代理和第四分编民法上的时间;物权编包括**分编物权总论、第二分编所有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和第四分编担保物权;合同包括**分编总论和第二分编各种合同;人格权包括**分编人格权总论和第二分编各种人格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编包括**分编婚姻家庭编和第二分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包括**分编总论和第二分编特殊侵权。
书名: |
刑法学 |
作者: |
曲新久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出版日期: |
2022-01-01 |
版次: |
|
ISBN: |
9787576402162 |
市场价: |
86.0 |
章刑法概说
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1
节刑法的根据、任务能/5
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与解释/6
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节罪刑法定原则/10
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3
第三节罪刑相当原则/14
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节刑法的空间效力/15
节刑法的时间效力/21
第四章犯罪概述
节犯罪的概念/24
节犯罪的分类/25
第三节罪名与罪状/26
第五章犯罪构成
节犯罪构成的概念/29
节犯罪构成要件·要素/39
第三节犯罪构成的分类/43
第六章犯罪客体
节犯罪客体的概念/47
节犯罪客体的种类/49
第三节关于犯罪客体的其他观点/51
第七章犯罪主体
节犯罪主体概述/53
节自然人/54
第三节单位/62
第八章犯罪客观方面
节犯罪客观方面概述/67
节危害行为/68
第三节行为对象/71
第四节危害结果/73
第五节因果关系/76
第六节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工具)和状况/81
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
节犯罪主观方面概述/83
节故意/84
第三节犯罪的目的和动机/93
第四节过失/95
第五节无罪过事件/97
第六节期待可能/98
第十章正当化事由
节正当防卫/103
节紧急避险/107
第三节 其他正当化事由/109
第十一章未完成罪
节未完成罪概述/114
节犯罪预备/115
第三节犯罪未遂/117
第四节犯罪中止/120
第十二章共同犯罪
节共同犯罪概述/124
节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与处罚/128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134
第十三章罪数
节罪数概述/140
节实质的一罪/142
第三节法定的一罪/146
第四节处断的一罪/148
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节刑事责任的概念/152
节刑事责任的根据/154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实现/157
第十五章刑罚概说
节刑罚的概念/161
节刑罚目的/163
第三节刑罚能/164
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节刑罚的体系/168
节主刑/169
第三节 附加刑/175
第四节非刑罚法/179
第十七章刑罚裁量
节刑罚裁量概述/182
节量刑情节及其适用/184
第三节刑罚裁量的制度/191
第十八章刑罚执行
节刑罚执行概述/203
节刑罚执行的制度/205
第十九章刑罚消灭
节刑罚消灭概述/215
节刑罚消灭的制度/216
十章危害国家罪
节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224
节叛变、叛逃的犯罪/227
第三节间谍、资敌的犯罪/227
十一章 危害全罪
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全的犯罪/231
节破坏特定对象危害全的犯罪/236
第三节 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全的犯罪/238
第四节违反、、、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危害全的犯罪/241
第五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全的犯罪/246
十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58
节走私罪/268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277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88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306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314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321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329
十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节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339
节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345
第三节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348
第四节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356
第五节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357
第六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360
十四章侵犯财产罪
节侵犯财产罪概述/363
节、胁迫型财产犯罪/364
第三节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369
第四节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373
第五节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375
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节;扰乱公共秩序罪/377
节妨害司法罪/417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434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437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441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449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460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471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物品罪/474
十六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节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478
节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481
十七章贪污贿赂罪
节贪污犯罪/483
节贿赂犯罪/490
十八章读职罪
节一般工作人员的渎职罪/497
节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罪/501
第三节特定工作人员的渎职罪/504
十九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节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508
节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510
第三节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511
第四节危害部队物资保障的犯罪/512
第五节侵害部属、伤病军人、和平居民、俘虏利益的犯罪/514
参考书目
《刑法学》(第六版)是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之一。本套教材吸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科带头人参加编写。本书在内容上将着重吸收刑法学教育和科研的新成果,正确阐释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体现本教材、基础、新颖、实用和针对的特点;在形式上将继承传统教材的优点,并力求有所创新,相应增加学与要求等相关内容。力求打造一套在全国有大影响力的法学教材。本书由二十九章内容构成。本书的章的题目为“刑法概说”,章的题目为“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的题目为“刑法的适用范围”,第四章的题目为“犯罪概述”,第五章的题目为“犯罪构成”,第六章的题目为“犯罪客体”,第七章的题目为“犯罪主体”,第八章的题目为“犯罪客观方面”,第九章的题目为“犯罪主观方面”,第十章的题目为“正当化事由”……十九章的题目为“军人违反职责罪”。
章刑法概说
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
一、刑法的概念
法理学上如何定义“法”是一个充满争议而远没有解决的问题。在这里,我们从实用、实证的角度为刑法下一个基本的定义,作为本教科书的逻辑起点,即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是关于刑法概念的简明扼要的形式定义,这一概念由犯罪、刑罚这两个核心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即罪刑关系所构成。
犯罪与刑罚是刑法中重要的一对范畴。从字面含义上讲,所谓刑法,是关于刑事惩罚的法律,即关于“刑罚”的法律(Penal Law);而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与犯罪概念密
切联系,所以,刑法还可以称之为关于“犯罪”的法律(Criminal Law);将刑罚与犯罪结合在一起,刑法又可以称之为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Law of Criminal and Punishment)。也是说,犯罪与刑罚是刑法的两个基本概念,刑法以这两个基本概念和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即罪刑关系)为中心展开。“在刑法中,不论是刑法典还是单行刑事法规,是由罪、刑以及罪刑关系三部分组成的。古今中外的刑法概无例外。”(1)犯罪、刑罚这两个基本概念之下括一系列更为具体的概念,而这些具体概念之间又有着更为复杂的联系,立法者通过定义犯罪、刑罚以及犯罪、刑罚之下的每一个具体概念,进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刑法概念体系。
同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刑法是由概念组成的。
概念有相对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众多相互区别而又密切联系的概念形成一个系统,构成一个体系,形成一个整体即刑法。与此相对应,研究刑法中各种概念的内涵、外延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形成刑法学概念体系。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由诸多相互联系和相互区别的概念所构成的知识体系。围绕着犯罪这一基本概念展开,抽象地研究犯罪的概念、特征、一般构成要件与要素以及形态等问题,形成犯罪论;围绕着刑罚这一基本概念展开,抽象地研究刑罚的概念、本质能、目的、种类与体系以及刑罚的裁量和适用等问题,形成刑罚论。犯罪论与刑罚论是构成刑的两个主要部分。对于犯罪论与刑罚论所不含的关于刑法的其他一般问题——刑法的概念、基本原理、原则、适用范围等问题的研究,便构成刑。绪论、犯罪论、刑罚论是刑知识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
与刑法则对应的是刑法典分则,刑法典分则主要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罪名)、概念与特殊构成要件(罪状)及其具体刑罚(法定刑)。同样,与刑对应的是刑,刑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一般理论知识体系,而刑则是关于各种具体犯罪的理论知识体系。刑是分论的高度抽象,刑以各种具体犯罪及其刑罚为研究对象,又是各种具体犯罪及其刑罚的理论抽象。如此一来,刑法学知识体系内部便形成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理论关系。刑主要研究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共问题;刑研究犯罪的特殊、个问题,即研究具体犯罪的概念、特殊构成以及刑罚适用问题。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法科学生的学习以及刑法学教师的讲授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然而,刑事司法实践却正好相反,是一个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关系。作为知识体系,刑法学是刑法解経学,因而与刑法是刑法典有着密切的联系,刑法学体系与刑法典体系有许多契合之处,为突出的是,刑法学分论与分论(或称罪刑各论),刑法分为刑则与分则。作为理论体系,刑法学体系又区别于刑法典体系,不是刑法典体系的简单摹本,刑法学体系的展开有其自身的理论逻辑。
实际上,刑法的基本概念并不限于犯罪与刑罚,刑法定义中的基本概念是可以适当增加和改变的。例如,犯罪与刑罚这两个基本实体概念之间,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仅次于犯罪与刑罚的概念——刑事责任。因此,刑法又可以被定义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称。由于刑事责任是因犯罪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法而不是方法,所以,刑法又可以被定义为规定犯罪与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称。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所以,刑法又可以被定义为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刑罚)的法律规范称。这些刑法定义,我们都可以在不同的教科书中找到。实际上,在许多国家,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并不限于刑罚,括保安处分,所以,在这些国家,刑法又可以被定义为关于犯罪、刑罚和保安处分的法律规范称。尽管在我国刑上,有人建议将保安处分规定于刑法典之中,但我国刑法没有将保安处分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所以,我国刑法教科书没有采用这义。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这些基本特征需要从“应然”与“实然”两个方面理解。刑法的这些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是“实然”的,大致上表现了各国刑法的实际状况,但是括我国刑法在内的各国刑实上又并是如此。在相当程度上,我们希望这些特征能够为刑法所具有,在这一意义上,这些特征又是“应然”的——作为正当、合理的刑法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
1.独立。在当代民主法治国家,刑法是立法者根据本国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我国《刑法》1)第1条规定,“根据宪法”,制定刑法。刑法是宪法之下的基本法,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一方面,刑法不能背离宪法,法的刑法规范是无效的;另一方面,刑法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独立地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刑法的意义在于保护而不在于调整社会关系。一般来说,刑是站在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的背后,作为整个法律规则体系的后保障而存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主要由民事法律、行政法律以及道德、习俗、等承担,只是在民商、行政等法律部门调整失败且不能通过民事制裁、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实现方法加以保护时,刑法才出场。因此,刑法具有独立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殊属。